這一次我絕不放手



作者:grace
2003/11/09
(轉貼自【質感奇隆天才家族】



  這是關於一個小女孩和一個大明星的故事。



初識

  小女孩還在上幼稚園的時候,就開始懵懵懂懂地從姐姐那裡知道了什麼是流行歌曲,什麼是崇拜偶像。

  小女孩和姐姐躺在床上,夏日的午後,知了在樹梢上不斷地唱啊唱,搖著芭蕉扇,小女孩半睜著眼睛半聽姐姐「念經」。

  「香港有四大天王,台灣有四小天王,我啊就喜歡這小天王,不但長的比大的帥,還更加年輕……」

  電臺裡放著的就是姐姐所謂的四小天王的歌,小女孩聽不懂,但是記住了歌的名字──《追夢》。

  ──這是小女孩第一次瞭解關於大明星的點滴,這看似不起眼的一次接觸,就猶如滄海一粟,那麼微渺……



再相遇

  女孩念小學了,小學的生活對女孩來說,雖然不忙碌,但是很充實。在小學裡,小女孩變成了大女孩,學會了很多東西,例如書法繪畫,唱歌跳舞。

  後來女孩的學校被併了,女孩來到一個全新的校園。很偶然的,第一次去新學校的圖書館,一本雜誌進入女孩的眼簾。雜誌的名字記不得了,但是雜誌裡的內容引起了女孩的注意。

  那篇文章講的是一個明星的故事:他是台灣地區很有名氣的一個偶像團體裡的一員,也是個大學生,但是他的大學生活很是有趣。獨自在外租房子,碰巧房東的女兒又是他的歌迷。於是,房租便宜了,平時也會多出來很多零食和水果,房東的女兒也常過去串門,還帶了一些朋友去。他覺得這樣很不好意思,最後終於搬走了。

  女孩覺得很有趣,居然有這樣的明星這樣的事。

  女孩記住了這個故事,但是不同於幾年前在床上的「驚鴻一耳」,這次女孩記住了明星的名字……



命中註定

  後來,女孩變成了少女。念中學的時候,終於有了自己的偶像,第一個,也許也是唯一一個。

  那時,電視台裡在放一個片子,叫做《小俠龍旋風》,他是這部電視劇裡的一個主角。那時很少有這樣的偶像劇,於是女孩瘋狂的愛上了這部電視和這個明星。巧的是周圍也有志同道合的好朋友,於是,女孩和她的朋友開始了追星的生活。

  雜誌、VCD、磁帶、照片,一切一切跟大明星有關的東西都成了獵物。那一陣子,女孩的口袋總是空空的。

  聽他的歌是女孩睡覺前的必修課,看他演的東西是一種享受。

  慢慢的,女孩的心思裡就填滿了大明星的點點滴滴。十幾歲原本就是愛幻想的年紀,女孩從不去想周圍對她示好的男孩子們,她的思緒裡只有大明星。

  女孩把報紙雜誌上所有跟大明星有關的東西都剪了下來做成了一本厚厚的剪報本,女孩心裡想,如果有一天,自己親眼見到了大明星,一定要把這本剪報本親手送給他。

  女孩想,任何一個人看到這樣一本剪報都會感到非常感動吧!

  跟所有追星族一樣,女孩最大的夢想就是看到自己崇拜的大明星。在萬眾矚目的上海,女孩很有自信,不久的將來一定能够實現自己的夢想。



夢想終成真

  在迷上大明星的第三年,也是在考入高中的那年,女孩的夢想成為了現實。

  女孩很早就知道了大明星拍的電影會在上海上映,並且他會親自到現場參加首映式。女孩早早的買好了票子,第一排。

  拿出多年辛苦收藏的剪報本,女孩心裡美滋滋的,幻想著那天親手交給大明星的場面。準備好了照相機,一切就緒。

  中午的時候,女孩出去吃飯。也許是天意,等女孩吃好飯回到家門口才發現家裡的鑰匙沒有帶。家裡沒有別人了,女孩急了,要送的禮物和照相機都在家裡怎麼辦?幸好的是,電影票在口袋裡。最後沒有辦法,只好什麼都不帶,跟著朋友看大明星去了。

  女孩的日記:夢想成真是什麼樣的感覺?今天,我終於見到了自己嚮往已久的他,雖然只有一會兒時間,但卻令人興奮。

  他一身白色西裝,叫人看了就愛。風趣幽默的他與小演員一起開玩笑。當有人問及是否在與蔡少芬戀愛時,他笑著說:「我只能告訴大家,我現在很幸福……」的確,這是最好的回答了,我衷心祝福他有個美好的家庭,他也有30歲了!



夢醒風起時候

  女孩的日記:令人爆破性的消息,剛剛聽完廣播,他又要到上海來了,就在港匯廣場,太棒了!天賜良機啊!第一次感覺到考進這個高中也有好事──港匯廣場就在對面。已經準備好要送的東西了,老天爺,我知道你眷顧我,我一定會好好把握住這次機會的。

  有了第一次,當然渴望第二次。人都是貪婪的。

  然而同樣是見面,心情卻會有180度的轉變。

  女孩第一次因為粗心所以沒有把禮物親手交給大明星,這次,女孩再也不願意錯過機會了。

  但是……

  女孩第二次見到大明星後,不但禮物沒有送出去,還下定決心要放棄這個崇拜了好幾年的偶像。因為女孩發現自己原來一直在做夢,如今夢醒了,心,也碎了。

  女孩曾經給大明星寫過幾封信,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大明星能够收到,但是這次,女孩有預感,機會來了!

  女孩把信放在剪報本裡面,滿心歡喜的早早來到指定的地點等候大明星。現場好多人啊!女孩擠不進去。

  大明星來了,女孩拚命的喊啊喊啊,可是人太多了,女孩自己都聽不到自己的聲音。看著台下的幾名幸運兒可以上台與大明星親密接觸,女孩嫉妒死了。但是一向幸運的女孩這次不再幸運了。最後大明星沒有點到一直舉著手的女孩。

  女孩離他那麼近,可是為什麼自己碰不到他呢?

  才半個小時,他就準備走了。

  是的,他要走了,女孩心一急,想著禮物還沒有送出去。於是一橫心,把手中經過包裝的剪報本揮了出去。但是同一時刻,大明星轉身離開了。

  女孩子一下子崩潰了,覺得自己要昏倒了。在朋友的攙扶下,她似乎看到有人撿起她的禮物往外衝了出去。

  女孩不知道那禮物最後的命運如何。但是這次歇斯底里的叫喊並沒有換來大明星的一眼,女孩哭了,覺得自己丟臉的可以,愚蠢的可以。從來沒有這樣哭過,彷彿一輩子的眼淚都流光了。眼睛腫了,不去管他,也許此時只有痛哭才是最好的發洩方式。女孩似乎想讓自己的眼睛哭瞎掉。

  女孩的日記:四年了,整整四年了,我由一個不懂事的小女孩成長為一個大人。這四年來,他是我唯一鍾愛的明星。從他去當兵這段時間到退役回到娛樂圈,可以說他是陪著我成長的。聽著他的歌,我會身不由己地感到十分安心。

  四年了,我對於他,說好聽點是崇拜,說穿了根本就是單戀。但是回憶那天的見面會,我深深體會到了自己和他根本就是兩條平行線——永遠都無法相交。他對於我來說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既然註定了有緣無份又何苦再追逐下去?我已厭倦了,我已疲憊不堪了。這份情意我維持的好辛苦,可是他什麼都不知道!再回頭看看自己這四年,根本就是一種浪費!

  好累啊!也許是時候放下這份持續了四年的熱情了,人生有多少個四年呢?

  我忘得了他嗎?答案我也不肯定,畢竟在這四年裡我曾經癡情的迷戀過。四年的感覺不是在一朝一夕裡就能抹去的,同樣也需要一段時間來忘記。但是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他在我心中留下的,絕對是常人無法替代的,這是一種特殊的感覺,嗯,無人能替!



當一切驀然回首

  後來的一段時間,女孩真的努力嘗試把大明星從生活中抹去。

  她很認真地說:我要忘了他。

  可是每一次打開抽屜,看到那些多年辛苦收藏的磁帶,女孩的心一再動搖。

  女孩告訴自己,他的歌是值得去聽的。那些歌在自己的成長道路上起了不可忽視的影響。

  女孩的日記:音樂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很膚淺,我只會聽些流行歌曲。只要一聽歌,他又跳進我的視線裡,為什麼?不是想忘了他嗎?想要忘掉一個人真的會那麼困難嗎?

  以前,女孩只要遭受挫折,受到委屈就會想到聽大明星的歌,那些歌可以給女孩吃定心丸。其實,女孩就是因為這樣才會越陷越深的。

  女孩發現,自己抗拒不了大明星的那些歌。

  碰到困難的時候,女孩又不自覺地翻出了磁帶。

  可是女孩在心裡也默念:不要再像從前一樣傻了。把他當作一個真正的偶像吧!把他藏在心裡吧!

  女孩的心態發生了變化。雖然她沒能忘記大明星,但是那次以後,女孩還是有收穫的,她變成熟了。

  對待大明星,不再是以前的癡戀了。現在是很理智的崇拜,或者已經不是崇拜了,那是一種純粹的欣賞和喜愛。



如果時間回到以前

  如果一切從頭……

  女孩曾經好幾次問過自己這個問題,最後答案都是一樣的──不後悔!

  如今,大明星依然是女孩的偶像,也是到目前為止的唯一一個。女孩可以很自豪的告訴別人──我喜歡一個人已經7年了!

  女孩說:大明星是自己人生裡的一個奇蹟,因為他,很多不可能都成為了可能。所以,沒有大明星,就沒有女孩的今天。

  遭遇到挫折的時候,被朋友欺騙的時候,不被家人理解的時候,女孩覺得這個世界上永遠不會背叛自己的似乎只有大明星。很多次,夜深人靜,女孩獨自躺在床上流淚,想著白天的種種不愉快,耳畔回蕩著的是他的聲音,一次又一次,就這樣帶著滿臉的淚水進入了夢鄉。從大明星的歌聲裡,女孩總可以體會到一個道理──所有的崎嶇都會過去,痛哭一場之後,明天開始又是全新的生活。

  如今女孩已經是個大學生了,但是還是會為大明星演的《梁祝》而流淚,會被大明星的《祝你一路順風》而感動……

  後來女孩在網上認識了好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女孩跟他們私底下聚會過好多次。大家一起唱著自己喜歡的人的歌,暢談著自己的偶像的各個方面。跟這些朋友在一起聊著天,女孩更覺得自己的選擇是沒有錯的。大明星是優秀的,呵呵,因為是女孩選中的嘛!

  女孩對自己說:要變得像大明星一樣充滿自信。

  大明星的很多話,女孩都把它當作至理名言牢記在心。

  ──做人要有一顆感恩的心
  ──想要收穫,就要懂得如何去栽種
  ──林肯說過,上帝一定最喜歡平凡的人,因為他造了最多的平凡人



  女孩對大明星的話──謝謝你陪我那麼多年!

  五年相思至何期?
  欲捨不易實難棄。
  一切往事在心底,
  此情可待成追憶。

  欲訴夜深人靜時,
  不知何時能相知。
  笑中有淚情依依,
  只盼再見時不遲。

  今日逢君生日際,
  送上一份真心意。
  句句乃我肺腑語,
  亦勸自己更努力。

    ——用五分鐘作於2001年10月31日,大明星生日當晚



  女孩的日記:其實對於nicky,我已經成熟許多了,不再像個狂熱的追星族,看到什麼就去買什麼。理智的我或許真的長大了。我想,可能是奇隆多多少少改變了我。如果可以,我希望一輩子也不要忘了他,這個曾經讓我癡心、痛惜,現在卻珍惜的人──吳奇隆!



2003年8月4日星期一完成於家中 gr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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