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原發表討論處》
作者:茉莉
2005/11/30
看的時候,不會覺得是在看藝術作品。看完了整個人會被一種特別的藝術氛圍寵罩。不是悲哀很濃的感受,但是淡的足足讓一個人心裡沉沉的,有些東西在下意識裡蠢動。
人死了會怎麼樣?
有靈魂。可以去最想去的地方,見最想見的人。--阿珍說
會以另一種方式存在,去找自己最親的人。--文說
前後疏離鬆散、呼應的很好的主調。卻也不是惟一讓人感受到的主題,它没有刻意被強調但令人很舒服的感覺恰恰好,在最結尾處畫龍點睛的一亮。
故事的主人公──文,其實是一個平凡的藝術工作者,一個漫畫家。一個默默無聞,用度拮据,甚至出名了人紅了還被老闆奚落的漫畫家。
但是很奇怪,從故事的一開始,到最後結束的那一剎,都沉浸在一種特別的氛圍裡,說不上來為什麼。很舒服,又很哀愁,很陽光,又很藍調,不是一般的電影文藝片,不是藝術片。
拿三個場景來相比較:
場景一∼情人節快到了,文和他的朋友,他們兩看著超級特大的teddyBear,畫面處理的很可愛,足以清楚又讓觀賞者猛然不覺的就進入了那個情境──他們在笑,一個笑容很燦爛,可以用直覺就領受到單純天真無邪的笑意。一個是同情又不認同,明知他的朋友一定會去做又不甘心看他那麼傻的心知肚明的笑。
文決定要買下它,因為文的女友Jenny跟他說要從美國回來,他要讓她感動,他的朋友笑他低能,比TeddyBear還低能,拿那些錢去泡妞還值得一些。
文不認同,他認為愛她,花再多錢都值得。文等在Jenny家門口,其實她根本人還在美國,更慘的是TeddyBear被咬了一個破。藍調的幽默,令人又想哭又想笑。文這人真不是普通的低能,是藝術氣質的低能。
場景二∼櫥窗裡擺著一顆晶亮閃閃的鑽戒,真的很漂亮,高貴又華麗,讓人眼睛不能不盯著細細瞧,文想買。他和朋友眼花花的陶醉著,朋友是現實主義遊戲人間的類型,他又說話了,別說買不起,買了這個就傾家蕩產没飯吃了。文很可愛,他說──愛她,就是把一切全給了她,他雙手從胸前往外比著──嗯,都給她。特別喜歡這個很自然的比劃,好像真的收到了。因為阿珍說,没有結婚就是不行,不行有過度親密的行為。這恐怕是文第一次有結婚的念頭吧。一看價碼,天啊,超過想當然爾以上的天價,做做白日夢。
很可笑的不切實際,可是他們討論的超認真的,那鑽石戒指真的令人迷眩,不知不覺自己每次看時,都想把它看清楚,可它總是剛好讓你正想很認真盯著瞧時,一閃而過,那是一種欣賞藝術品的陶醉。當談到了那個天價時,覺得自己也跟著大夢初醒,悻然作罷。好像是被騙的感覺,卻又是心甘情願,看這段的時候,自己都變笨了,呵。二人的對白,肢體互動很自然的剛好。
場景三∼文在自動提款機領錢,他很從容自在,感覺上好像還愉快的在心裡哼著曲,他領出了很少的錢,但他帳戶裡所剩的錢就更是少的可憐,僅有零星3元多。這一幕,恰好被阿珍最好的朋友──Joyce撞見了,她看了螢幕上顯示的帳戶餘款,她笑,任何人見了都會笑。她的笑和他的自在讓我心頭頓時有某個東西敲撞著──文這個人,本身就是藝術品。渾身散發的氣質就是天然的藝術。
文一轉身發現了阿珍的朋友,Joyce注意到的卻是那件穿在文身上的T-Shirt,這衣服很有趣,因為上面印有一幅特別醒目,故意標新立異的畫像──文故意改畫的梵谷的自畫像。
梵谷是個世人眼中瘋狂的怪人,他為了表達對女友最真誠無保留的愛,他把自己的一隻耳朵割下來,送給她,目的是要告訴她,為了她,他可以犧牲所有的一切,這當然嚇壞了他的女友。(很早以前曾經看過梵谷傳,很瘋狂的人,很抑鬱的人。)梵谷的一幅自畫像,就是割去了耳朵的自己。梵谷的作品,粗獷有力,色彩鮮亮,看他的畫會挑動情緒,他是印象派的畫家,他也是死後才揚名內外。
劇中有一段Joyce拿了大學時期的作品和文在品鑑欣賞著,其中有一幅Joyce的自畫像,那也是印像派的畫風,展現的是梵谷的風格,覺得自己以前好像看過類似的表現手法。文說顏色用的很漂亮,不是隨口說說,這是巧意的安排。
文這個人和梵谷一樣瘋狂不減(只是很內歛很斯文),他偏偏要在梵谷的自畫像上補上耳朵,不只是原來的,還要額外加上一個湊成一對。很可笑,當初看的時候,在心裡一直笑,笑文的荒謬和可愛。聽他說的話就更可笑──文說,梵谷認為犧牲才是完美的,可是他認為擁有才是最完美。(這句話Joyce幫他接了說,因為這已經是文當初在學校時留下的名言了。)
這一段很好笑,不是一般的訕笑。總之不笑一笑就是不痛快,彷彿會辜負了這一段的可愛。
但是把這一場景和前二個場景拿來比一比,好像就笑不出來了,眼前浮現的是一片幽藍,很漂亮的迷離。
犠牲不是完美,擁有才是完美。那不管自己能力夠不夠就買了超貴的TeddyBear,要送給已經分離兩地多時,差不多已經變了心的愛人。以及,愛她就是把一切都給她,想都不多想的看著晶亮奪目的鑽戒,因為愛她就是一切全給她。這樣的思考行徑是犧牲還是擁有?到底犧牲才是完美,還是擁有才是完美?
仔細一想,也不是很奇怪,我可以這樣理解:
問題不在實際行動作了的是犠牲還是擁有,而是心態。用一顆擁有的心去做想為所愛的人做的事,都叫做擁有。犧牲是局外人認定的那個說詞,擁有才是自我內心的感受。
因為文的心裡存的是擁有的心,不是犧牲的「偉大情操」,犧牲其實隱約有要求回報的冀望的,所以一切都是擁有,一切都是那麼自自然然,順順當當的自得其樂。
有意思!很喜歡這樣的前半部戲,特別好看的感覺。
也很喜歡最後那個畫面,擷的很好。
微光微顫的車窗裡,那半信半驚奇,還有一點迷惑,不知道該說什麼的臉。他從車內的照後鏡向上凝視著天橋,有一個身穿白衣的女子,站在他們原本約定好要見面,要一齊走的地方。她其實要去很遠的地方了,但是這次她不說再見。
手機忽然響了,他用車裡使用的耳機接了。
一聲「喂∼」──這一幕在此戞然而止。全劇終。
後半段真正切入了Never Say Goodbye的主題舖陳。
Never Say Good-bye。其實這包含了二個涵意。
Joyce說她要為他生一個小孩,來延續她的生命。她不是文想要斯守的人,但她緊緊的跟定了他,打從一開始就很努力,文没辦法逃避。最後,Joyce 還真的「以另一個方式存在,去見她最想見的親人」,他們的小孩是文不能拋開的她與他的連繫,永遠分不開∼Never Say Good-bye。
阿珍是他想朝夕相處的對象,他們無緣相守。到的最後只能玩著one-night-stand的一夜情,每一次相見都可能是最後一次,每次都可能是最後一次Say Goodbye。阿珍的靈魂出現在文的簽書會上,她保證下次相見她不會說再見。 她做到了,「她到了她想去的地方」--他們相約見面,再不分開的天橋上,「見到了最想見的人」--只能遠遠的。
文的那一聲「喂」之後是什麼呢?猜吧!但可以保證絕對是不再告別,永遠「珍」藏。∼另一種Never say goodbye。
記得很久以前,曾經聽一個西畫的敎師講繪畫。他教我們畫一幅室內靜物水彩畫甚至是油畫的要點──注意光線投射來的方向角度,以及那灑落在靜物上的明暗、色彩的不同,畫畫者去感受那種惟心惟受的印象,然後自然的把它呈現在自己的畫作上。定心一看,果然平淡無奇的一件件靜物有了活躍躍、多變化的立體呈現,畫者取材角度的差異,畫出來的作品就有了不同的風貌,畫者的喜怒哀樂覺受在平靜不動的靜物上有了渲染的想像力度,這樣的畫,有著作畫者賦予它的生命光彩,是寫實和主觀印象的融合。
從此,每當在欣賞一幅畫作時,我有了一定反射式的審美方向,從明暗和色彩去主觀感受畫家要表達的意念和情感。
這部影片,看著看著,寫實中充滿著印象派風格的硬度,有色彩的,色彩如何?看過就感受到了。這好像不是刻意雕琢的藝術風,但很能讓人感染那一股藝術的媚力。
張之亮導演的作品,嗯。
這片其實看了幾次了,每次都覺得不知道要怎麼說,大概直接閃在腦海裡就是一個字--fantas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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